2008年3月3日 星期一

認識重大疾病保險

驚人的統計數字:三分之一加拿大人將會罹患重大疾病

根據過去的經驗分析,加拿大有四分之一的人口會罹患心臟病,三分之一的人口會罹患有致命危險的癌症,四分之一的人口會罹患腎臟病...。在過去,重大疾病患者在身故之前,除了失去工作收入能力之外,也會成為家庭經濟的一大負擔。時至今日,由於醫藥科技的突飛猛進,過去的絕症多數已能予以控制,患者生存的機會大增,生命也得以延長;然而,家庭的負擔也跟著延續下去,成為更嚴重的問題。有鑑於此,在工業先進國家,重大疾病保險的觀念已經廣為大眾接受。

『重大疾病保險』是在南非首先推出的一種壽險商品,經由英國而在歐洲大受歡迎,亦有稱之為「重大疾病康復計畫」。至於北美則是過去四、五年才積極推廣,原因是美、加聯邦政府對於醫療經費限制愈來愈苛,許多病患希望能以自費,盡快將檢查出來的重大疾病以手術控制,防微杜漸,以免在等候手術名單中延誤病情。

所以重大疾病保險是一種生存給付(利己)的保險,有別於傳統死亡給付(利他)的壽險。只要罹患保單中所列舉的重疾項目,保險公司即將免稅的理賠金(投保金額)交由受益人〈通常就是被保險人〉,自行決定用途(不限於支付醫療費用)。

短短數年間,加拿大已有約二十家壽險公司投入重大疾病保險市場,各家公司保障範圍皆不相同,理賠項目的定義也有出入,這是選擇保險公司的重大考慮因素之一。

至2001/04/30止,排名一、二名的公司共佔全國所有理賠的68%以上,男性又佔所有理賠的62.6%,癌症與心臟病的理賠個案各佔全國理賠的55%及25.3%,是風險最高的項目。

多數人對重大疾病保險相當陌生,茲以在加拿大重疾保險市場佔有率最高的某壽險公司保障範圍為例,提供您一個基本概念。至於各項目定義在此省略,有興趣者可直接向本人洽詢。

受保疾病

1. 心臟病;2.心臟冠狀動脈搭橋手術;3.中風;4.癌症;5.多發性硬化證;6.失明;7.失聰;8.失去說話能力;9.腎衰竭;10.主要器官移植;11.癱瘓;12.失去肢體;13.昏迷;14.老人癡呆症;15.運動神經原系統疾病;16.職業性HIV受損;17.柏金森症;18.嚴重燒傷;19.大動脈手術;20.良性腦腫瘤;21.換心瓣;22.等候接受重要器官移植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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